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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2/2页)
,在平时,又不是在执行任务,所以就稍微任性了一些。还有一点,就是呆在医院养伤,护士们的态度,总觉得自己像是个易碎的玻璃娃娃一样,陆维东表示这不是他的风格。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也到了该入睡的时候了。清萱浅浅地打了一个哈欠,“维东,我感觉有些困了。”她的作息一向规律,白天又是给金子杨打下手,又是被拉着进行学术交流的,已经很累了,再加上孕期多眠,是需要多休息的。现在已经要亥时末了,她只觉得上下眼皮都开始打架了。“晚晚,你先睡,我还不困。”他从长久的昏睡中醒来,现在还没有多大的倦意。“好。”清萱洗漱完,就准备睡了,睡前有些纠结地问道:“要不要给你留灯?”“不用,太亮你又睡不着。”陆维东很清楚清萱的习惯,属于那种灯光亮就无法进入睡眠状态,即便是困得要命,都睡不着的那种。“好,那你要是现在不睡闲着无聊,就看书啊,不过我没带太多,就几本医书,别的也没有。”她把房内的灯都关掉了,只留下一盏床头灯,躺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床头灯的灯光是比较柔和的,照亮的范围也不是很大,但是在床头看个书还是绰绰有余的。她借着那淡淡的灯光看她的睡颜,鸦羽般的睫毛温顺地垂下,在眼底投下浅浅的阴影,眉头舒展,呼吸平稳。看到她入睡,他才移过眼,顺手拿过桌子上的书,随便翻了几下,还果真都是医书,还是那种线装的,纸张泛黄。粗粗翻了其中一本,,上面的字是用毛笔写的,同时还有批注,字字句句皆见用心。那批注也是用毛笔写的,墨色还很新,倒像是近期才写上去的。字迹端丽隽秀,皎若游龙,和清萱的钢笔字是一个路数,但是很明显,这一手毛笔字是比钢笔要好上许多。陆维东看了好一会儿,直到月色西沈,黎明前的最后一抹黑暗要褪去的时候,才闭上眼睛小憩。第二天,金子杨得知陆维东已经醒过来,就立即来病房帮他把脉,确认过无恙之后,又在德州逗留了几日,主要是要教徒弟,然后交代了好些注意事项,并且着重告诉清萱,让她等胎相稳固之后,每个月去首都学习,孩子出生后,就可以专门去学习了。金子杨离开之后,陆维东在清萱的强烈要求下,又在医院住了一周,才出院。期间,陆陆续续还有战友和领导过来看望慰问。虽然陆维东早就想出院了,昏迷过程中,已经足足养了一个月,伤差不多也好了。但是由于刚醒来时造成的伤口撕裂,就被清萱强硬地压在医院,不准出去。至于陆维东同志万分厌恶的消毒水味,那算得了什么?顶多算是甜蜜的烦恼!媳妇还不是为了他的身体,他必须是要接受的呀!当然,在可以出院的那一天,陆维东还是相当开心的。在办理出院前两天,清萱特地让周丽还有王小娟帮忙准备了好几袋萝卜糕和藕粉桂花糕,准备在出院当天分给了严主任还有一直负责这片病房的医护人员。出院当天,都是早早起来了。这时,已经是初冬,天气寒冷,病房外,时大雾漫天,白茫茫的一片,nongnong的晨雾像一块巨大的白布把天和地都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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