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_前传之爱菱篇 第十七章 同门一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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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传之爱菱篇 第十七章 同门一场 (第3/5页)

,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馀,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当前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幺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象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象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幺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幺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幺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

    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馀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馀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忑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艾尔铁诺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拨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的”金陵剑”幺?

    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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