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_分卷阅读32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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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1 (第2/2页)

大牌货,还有她手上的戒指钻石很大很闪,所以她应该是第一种人。”

“你认为被告会不会选择吊牌价9999元的普通上衣?”

“款式好的话应该会选的吧。”

“多谢。”周亦霏道,“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跟着就轮到江子青上庭了,被告是天然的辩方证人,由周亦霏先行盘问。

“江小姐,请你将案发当日的事讲一遍。”

江子青便把自己试穿衣服照镜子时听到外面有叫卖叮叮糖的声音,她立刻想起meimei喜欢吃叮叮糖,所以就走出去买的事说了一遍。

“请问你为什么不换上自己的衣服之后再出门?”

“我着急买糖嘛,换完衣服卖叮叮糖的人就走远了。”

“你着急出门的时候,知不知道自己身上穿的是店家的衣服?”

“知道,但是芳姨还在店里,我只是出去买个糖,回来还要试其他衣服的嘛。”

“为什么芳姨在店里你认为自己就可以把店家的衣服穿出门?”

“芳姨拿着钱的嘛。”

“法官大人,店长报警之后,警方前来调查的事后,曾经对我的当事人还有芳姨两个人手袋里的东西做了记录,物品清单在这里。”周亦霏把一份清单交给工作人员转给法官。

“这份清单上很清楚地写着,我当事人的手袋里面有装有她身份证的钱包,钱包里面有几张大额购物卡,其中一张购物卡正是涉案这家商店所在的购物广场的,并且涉案店家也在购物卡可使用的店家行列之内。另外,我当事人的钱包里面还有现金五万三千一百六十六港币,其中面额一万元的港币五张,面额一千元的港币三张,零钱一百六十六元。”

“跟被告一起到店家消费的芳姨手袋里面有现金八百七十九元,全部都是小额。另外还有一张可以透支十万元的附属卡,根据银行能够方面提供的资料,这张附属卡的主卡里面尚有存款三十五万。还有,根据警方在现场的记录,我当事人穿着要出门的那件衫的吊牌价是9999元。”

“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和芳姨当时身上带着的购物卡、现金、银行卡任何一种都足以支付我当事人穿着出门的那件衣服,不存在我当事人出不起钱逃跑的可能性。另外,刚刚店员也承认,我当事人要外出的时候,跟她一起进店的芳姨留在店里没有出去,而两个人的钱财全部都在芳姨身上。”

见法官点头,周亦霏又继续询问了:“江小姐,请问你在店里试衣服照镜子的时候,店里有多少人?”

“有差不多二三十人吧。”江子青回忆了一下,“我记得顾客比穿着制服的店员号多一点。”

“法官大人,刚刚店员已经说过,案发当天她们一共有十名导购跟一名收银在店里为客人服务,顾客比穿制服的店员多一点的话,应该有十几个人,加起来正好是在二三十人之内。”周亦霏环视了一下法庭,“正好跟现在法庭里的人员数目差不多。”

法官、工作人员以及原告律师都下意识地数了一下法庭里的人数,一共是二十八个人。

“法官大人,为了尽量还原案发当时的情形,我想请法官大人批准法庭中这二十八个人随意讲话一分钟。”

法官皱起了眉头:“辩方律师,你想做什么?”

“法官大人,案发当时店里有二十多个人,大部分都在选购衣物,讲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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