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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刑法课(七) (第6/9页)

跟父母亲讨论什麽时候动烧灼手术去掉那条神经,

    以免以后马上风。」

    靠夭啊,我知道陈老师是刑法博士、心理学博士,该不会也有医学学位吧!

    后来想想,她应该没那麽神,用看的看得出人家有什麽病,应该是做到一半临场

    判症,搞不好跟任何人做都能临时反应看出什麽跟刑法有关的端倪吧。

    「同学想想看,老师刚刚只是想要强制性交许晋嘉,如果性交完毕后,许晋

    嘉因为心室震颤死亡,这能否归咎给老师?以单纯条件式的因果关係来说,老师

    的性交当然是他死亡的原因,不可想像老师没强制性交他而他突然死亡;但是一

    般人怎麽能预料到对方有这麽罕见的状况。又例如,基于伤害故意划了对方一刀

    ,结果对方因为患有血友病而失血过多死亡,这怎麽能归责给行为人?所以实务

    上采的是相当因果关係说,亦即,通常情况下,有此一条件都会引发此一结果

    的条件,才是真正造成结果的原因。因为此时结果和原因之间具备有相当性,

    所以称为相当因果关係说。也就是说是不是每次发生强制性交,对方都会有心室

    震颤死亡的结果?如果不是,强制性交就不能算是对方死亡的原因,老师的行为

    顶多被论以强制性交而非强制性交致死。」

    「不过学者现在比较倾向採取条件理论,再用客观归责理论去除包山包海的

    那些不重要的因果。所以我们必须对条件的因果关係做点补充,以去除一些模煳

    地带的情况。」

    「一、纯事实的因果关係。假设某位男同学想姦杀(通俗说法)陈湘宜已久

    ,并在陈湘宜前往慕尼黑大学开学术研讨会前一天真的动手犯了刑法226之

    ─强制性交而故意杀被害人(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只有二选一,很重的刑度),

    强制性交并杀害了陈湘宜,谁知道陈湘宜预计搭乘的那班飞机隔天竟然失事,无

    人生还。男同学不能主张他没姦杀陈湘宜,陈湘宜也会飞机失事身亡,飞机失事

    仅是单纯事实,不影响前一天同学姦杀陈湘宜的事实,因此男同学杀害陈湘宜还

    是有因果关係。」

    靠,干嘛讲得好像事不关己一样,陈湘宜陈湘宜的叫,虽然您已不再只属于

    我,我还是喜欢您的,别诅咒自己嘛。

    何况现在一丝不挂地,阴户里残留着两人份的jingye,嘴里还讲什麽姦杀不jianian

    杀、干死不干死的,有够触霉头的,你以为你是喔(注:PTT名人,「

    我要干死」这句名言的主角)!

    「二、事实明确的因果关係。如今天一开始示范的,如果事实不明确,只能

    用罪疑唯轻原则认为没有因果关係。」

    老师真的很酷,眉宇间神采飞扬地写着黑板,不时回过头来滔滔不绝地讲课

    ,上半身是只穿着胸罩的清丽面容,下半身却除了丝袜一丝不挂,甚至偶尔背对

    着同学们写板书时,仍可看见双腿张开时阴户偶然滴下的jingye,真的太诱人了。

    「三、因果关係中断。就像刚刚老师强制性交许晋嘉,如果他真的因此而死

    ,在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前,如果用条件理论判断,强制性交就不是许晋嘉死亡

    的原因之一,真正的因果关係已经被心室震颤中断。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后,必

    须解释成老师的强制性交还是许晋嘉死亡的原因之一,只是这结果因为因果历

    程的反常或欠缺常态关联,不能归责给行为人。条件理论主要只是过滤掉有没

    有因果关係,最后把关的还是客观规责理论。」

    「四、超越的因果关係。假设老师强制性交许晋嘉,他也已经心律不整,濒

    临死亡,却突然有仇人闯入一枪打死他,则枪杀才是他死亡的原因,并非老师的

    强制性交。」

    虽然许晋嘉完全没有做错任何事,他才是被强制性交的受害人,但看到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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