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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2页)
衡量每一起案件。所有的案件,或多或少都会有特殊性。比如这个案子,据调查,方将是第一次来龙番,何来熟人?”“也不一定。”林涛说,“可能是在龙番有故人,或者仇家跟随方将一齐来到龙番。”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能排除。首先,我们对方将近两天的话单进行了分析,没有任何异常。他来龙番后,除了合作伙伴,没有联系过任何人。其次,如果是仇家跟随而来,在外地杀了人,有必要碎尸吗?”“有道理。”我说,“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合作伙伴杀了人。”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们开始也认为是这样,但是保密部门对合作伙伴进行了秘密侦查,可以完全肯定他不是作案凶手。”“那个……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会是什么样?”大宝急了。“说的也是。”林涛沉思,“如果只是简单接触的合作伙伴,不会有那么大矛盾去杀人、剖腹、碎尸。”林涛提醒了我,我说:“对了,死者的内脏找到了吗?”胡科长点点头,说:“开始我和老韩分析,死者的头在小区后门口发现,尸块在前门口,这应该是凶手的行驶路线。内脏最复杂、最不好携带,我们分析可能是最先抛弃的。所以,我们的搜索重点就定在小区前门口外的一个水塘里。于是我们抽调了附近一个中队的消防战士,把水塘抽干了,发现了沉在塘底的死者的全套内脏。”“只有法医才具备一次性取下全套内脏的本事吧?”林涛说,“我就没这个本事。”“我们法医可以从死者舌头开始,一次性拉下全套内脏。”胡科长说,“从本案死者的内脏看,确实用的是法医的手法。”“学过法医学的人干的?”我问。“不敢确定。”胡科长说,“这确实是一个疑点。凶手分尸没有从关节下手,显得对人体不太熟悉,但是取内脏的手法又非常熟悉人体结构。我觉得凶手故意不从关节下刀,就是为了迷惑我们警方,让我们分析不清他到底懂不懂法医学。”“那你分析,凶手取下内脏的行为,目的是什么呢?”我问。“吸引眼球。”胡科长斩钉截铁。“吸引眼球?”大宝一脸不解的表情,“会不会是精神病作案啊?”胡科长摇摇头,说:“精神病作案的特点是不顾后果,行为凌乱。但是这个案子分尸有序、剖腹有道,而且还有个割槽捆绑的有目的性的特征性动作,看起来不是精神病作案。”“那……”大宝挠挠头。“可能和死者不熟悉,碎尸剖腹,吸引关注,抛尸不用包裹物,抛尸地点选择在闹市区。”我抬起头看着胡科长,“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这么做?”“故意让我们发现,”胡科长垂下眼帘,“挑衅警方。”我点头赞成:“凶手的碎尸行为不是为了匿尸,反而是为了让我们更方便发现。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对手是在向我们挑战!”“而且我们的对手,还懂一些解剖知识。”胡科长说,“不会是自己人吧?”“胡科长,”韩法医推门进来,见到我们很惊讶,“你们都回来了?不是去弄那个什么什么领导被杀的案子了吗?”“破了。”我淡淡地说,思绪还在胡科长的那句“不会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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