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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1/2页)
年多所有的梁则正都不一样,等到把它们融合进脑海里过去那个梁则正肃然且高冷的既定模型,又觉得意外符合。好像整个人突然有血有rou起来,像上一个冬天看到他时感觉到的那样,变得有人气多了。张子翔想到了很多。看惯的那张脸在脑子里变化着,说话的样子,笑的样子,沉默的样子,还有夏天在卧室里,提到不喜欢看的书时,那个带着明显的嫌弃,有点任性的表情。出门的时候,他站在台阶上问梁则正:“你多高?”“一米七八。”张子翔得意:“我这段时间又长了。一米八三了。”梁则正浅浅笑了下。半张脸埋在围巾里,看着特别暖和。“我弟弟跟你一样大,但是没有你高。有空建议他去跑步。”对了,还有这句话。这是他第三次提起他的家庭,虽然还是一语带过。张子翔觉得,现在的梁则正对他来说依旧遥不可及,却渐渐地变得丰满了。初识时那种小心翼翼又敬畏的感觉变成了现在的仰视和探究,他从未如此地想要亲近一个人。而如今,除了踏着梁则正走过的路前进追赶之外,似乎还有了一条其他的道路。那条新道路隐约地出现着,模糊不清。睡着前,张子翔突然迷迷糊糊地想起了梁则正的背影。在路灯下,他不快不慢地走远,呼出的白气浅浅地散在夜色中。橘色的光洒在他肩背,整个人沉稳而笔直。张子翔感到这个背影像是什么似曾相识的东西。可是不是树,不是建筑物,不算常见,却也不是什么特别罕见的物品。最后,他想起来了。有一年他在一个特别大的文具店试写过一根黑色的钢笔,捏在手里重量刚好,十分踏实。那根笔的笔帽顶端有一个很端正的十字,在柜台里白色的灯光下,整个磨砂的笔身都泛着柔润质感的光泽。他还记得,那大概是一根LAMY的Safari。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给出我正原型,钢笔一支~似乎有点写崩了,但是一想,其实也没崩,他就这样也挺好=v=☆、第六章星期六,张子翔坐车出了趟门,回来时候买了件衣服。宿舍里四个人穿衣风格不一样。向笑天是逮着什么穿什么,什么牌子都有。李磊刚开始总是爱穿耐克,后来上了大二,非说要沉稳,就专门去逛杰克琼斯。陆越峰则是因为家境原因总是从商业街随便买几件打折的,换着穿,一年到头也就那么几种搭配,夏天时T恤便宜,衣服还能稍微多些。张子翔也是耐克党,偶尔穿穿班尼路。这次回来,身上换了件GXG的黑色大衣,围着一条格子围巾。一进宿舍,李磊先笑了,接着向笑天合上书,指着张子翔吟唱:“装在套子里的人。”张子翔被他们一说,拧起眉毛走过去照镜子。也是大衣加围巾,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皱着眉想了下,说:“算了,不改风格了。我学不来。”他把大衣换下来,又翻出一件惯常穿的带帽子的外套。陆越峰正好从外面走进来,挥着卡特别兴奋:“钱下来了,走啊,请你们吃饭去。”陆越峰家挺偏远。学校每年都评特困,近点的去家里实地考察,外省市的远,也不知道去不去,但是也能评。特困加上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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