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玫瑰角的蓝眼睛_博尔赫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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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尔赫斯 (第1/2页)

    鸣人走在静悄悄的夜路上。虽然已经连续几天忙碌不堪,但他还是不能休息,因为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没有做。买烟。之前的都抽光了。当他愈发深入地走进这夜色,并在夜色下看见那几具被踩成扁平状的香烟的残骸,以及那几点未曾停歇过的如沙似叶的玫瑰色火光时,才意识到自己吸烟吸得多么疯狂。

    于是去买烟。

    夜幕扭动着它那镶嵌着鳞片般微露银光的星星的黑色长裙。随着这扭摆的动作,神妙的满月也随之在裙绉间层层叠叠地浮荡,美如荨麻上闪光的露珠。又过了些时辰,凌晨更深,夜幕便拿满月作现成的银制圆勺,用星星熬成鱼汤,三两下捞饮成尽。星星消失了。此时,只剩一轮因为夜幕要舔舐勺上残汤所以被啃食半边的弯月,留在这片天空。

    终于找到了一家还未关门的小店。鸣人给的是一张大钞。从来只在旮旯处做小本生意的店老板一边检验着钞票的真假,一边止不住笑意地问他哪儿来的票子。是稿费,鸣人说。老板哎唷一声,调侃道:“原来还是个大作家,失敬,失敬。”鸣人也跟着傻笑。

    走出小店才刚几步,他就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尖叫声。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了老板的尸体。他开始向前跑。跑到了对面的巷口后,他估摸着是甩掉暗杀者了,便想放松一下,点了一支烟。火苗才刚碰到烟嘴就蹭地跳了起来,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抓住后揠苗助长了。鸣人惊讶地甩掉了手中的烟,连忙拍掉袖子上的火,继续逃跑。

    原来真有人这么恨他。大作家漩涡鸣人的逃亡时刻从这里开始。

    唉,为什么这些人不能在白天追杀我呢?他这样想。要是能把所有痛苦都推迟到白天就好了,因为痛苦在黑夜里会倍加可怕,甚至会可怕到超出他的承受范围。他不喜欢。

    他看到了不远处的民宿所装挂的翠绿色的遮光窗帘。在视线投过去的那一瞬间,窗帘变成了朝他扑来的绿黄色的飞蚁。类似于那种在白雪公主的电影中出现的、由皇后扮成巫婆后在暗室里搅拌的毒液的绿黄色——这部电影鸣人是看过的,电影票花掉了他不少大洋,不过电影本身只给他带来了一堆白眼和一腔无聊。飞蚁被他所击落,飘落的翅膀在路面上绽放着青提子似的光芒。

    一百码远的地方,门口贴着招聘广告的无政府主义者养的狗吠叫起来。

    “你和我不一样,”鸣人俯视着那只狗,叼着香烟,长叹了一口气,“我是野狗……我不奢求死在温暖的病房里,我只希望有一个归宿,一个在我远游后还能回去的地方。”

    狗用无辜的眼神看着鸣人。鸣人哈哈一笑,摸了摸小狗的头:“不聊了。兜里没有吃的给你,就这么再见吧。”

    无政府主义者的狗目送他离开。

    鸣人又走了一段路。这段路上没有了幻化成窗帘的绿色飞蚁,却有着更多未知的挑战。他走到了一棵光秃的高大白杨树的投影下。干净的地面清楚地映出了所有枝枝桠桠的线条与形状,邻近的屋舍的房顶上铺满了月光。刹那间,杨树的陰影变成了雷区,纷繁的枝桠变成了战壕,静美的月光色屋顶变成了夺命之刃的反光。他陷入了一个约上百人的包围圈里。穿着夜行衣的忍者们排列成一片无法分辨出具体轮廓的连绵的黑影。此时此刻,唯一一个身着暖色调的鸣人显得十分亮眼。他在无尽的模糊与朦胧中脱颖而出,就像是波斯人想表明神道时会描述的众鸟之鸟一样。

    这些人跟鼻涕虫似的黏着鸣人不放,鸣人只能一直逃。歹徒们问他为何不还手。他张开五指,苦笑着说:“我不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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