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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2 (第2/2页)
状元爷沈歌,乃是天上神仙下凡,纵使是石头,也能点成金子。大多百姓不求能大富大贵,最稀罕的便是一家人能平安顺遂,是以有沈歌这块金字招牌在,许多人都过来凑热闹,想沾一沾喜气。这活动乃沈歌一力主张举办,前期每一项活动都由他带学生亲力亲为,大到选址,定制茅棚,小到细节装饰等等,都由他拍板确定,这次展会着实耗费了他的心血。倒不是说沈歌不肯放权,只是此乃南关第一次展会。他们方处于发展初期,日后定有大大小小无数次展会。这一次无论如何都得把名头打响,争取一炮而红,奠定百姓对他们南关的第一印象。再者,此展会乃前所未有之物,纵使沈歌想放手让手底下人去弄,他们也弄不出来。忙活大半个月,沈歌终于将一应事宜安排妥当,迎来展会的正式日子。此时已近深秋,层林尽染,万物萧条,与此同时,百姓也闲了下来,十分有空好好来凑这个热闹。土豆片、土豆粉、土豆泥、土豆条、土豆饼、土豆糕……无数由土豆制成的食物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香气笼罩在会场上空,经北风一送,飘出老远。除却土豆制成的零食外,还有与鸡鸭鱼rou等搭配的土豆大菜,一锅一锅在灶上温着,大把大把的筷子洗干净烫好插在竹筒里,就等着客人点单。“如何?”沈歌侧头朝荀飞光笑问,面上略带些得意。荀飞光真心实意地赞一句,“不错。”此时已人已多起来,各棚子的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与各类交谈声混在一起,显得格外热闹。沈歌与荀飞光巡视一轮,未曾发现问题,扫视一圈,抬腿往某个棚子走去,在棚子主人热情的笑脸中,驾轻就熟地从柜子底下翻出一坛小巧的陈酒。他抬手将酒抛给荀飞光,“荀哥,我们先回去指挥堂。”荀飞光自无意见,他轻松接住酒坛,与沈歌并肩往指挥堂走去。今日乃南关难得的大型活动,人员往来甚众,沈歌外松内紧,外头热闹归热闹,实则负责安保警戒的清凌卫比平常还多三分,到处都是做寻常打扮的清凌卫将士在巡视,就怕有人闹事。在这般情况下,沈歌亦不能随意离开,只好拖着荀飞光一起在指挥堂坐镇。说是坐镇,其实也无甚麻烦事需他们出手,一般若有甚小意外,底下人手脚麻利地便能解决,到不了他们这一层。指挥堂建在半山腰,离山下的展会区有一段距离,随着沈歌与荀飞光脚步越来越往上,喧嚣声渐止,只剩一片静谧。沈歌与荀飞光并肩慢慢往上走,回头望见山下的繁华时,不禁笑道:“若前几年来看,当真想不到会有今日。”荀飞光伸手揽着他的腰带着他往上走,“人生际遇,谁能预料?”沈歌莞尔,与他一道往指挥堂走。两人闲着无事,沈歌特地带了坛酒上来小酌,这酒也是沈歌特地让百里宜搜罗来的方子,而后带着人一点一点试验。沈歌家大业大,酿酒不大在意成本,各原料都是特地寻来的贡品级别的原料,水乃差使快马运来的深山老泉,酿出来蒸好了原浆,一部分细细蕴藏,一部分请手艺师傅调出来,一部分留给自己喝,一部分送出去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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