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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清香鲜美的榄角炒饭。可能是平时少吃榄角这种东西的关系,大家都很有胃口,频繁添饭。阿伟坐比较里面,去厨房的时候经过小松旁边,小松鼻子动了动,忽然揪住了阿伟的衣服,用力嗅了两口,“脂粉的香味?”阿伟顿时僵硬了,枣子疑惑地打量了众人一眼,雷守诺和雷管家的表情也不太自然。他学着小松的样子嗅了一下雷守诺的衣服,还好啊,还有淡淡的皂角味,换作平时都是一身汗气。梅小爹不动声色地道:“先吃饭,别的事回自己房里说。”小松这才松了手,阿伟逃也似的跑了。雷守诺扒掉碗里的饭,站起来,“我去装汤。”进了厨房,雷守诺的脸唰一下就冷了下来,问阿伟:“怎么沾到的?”阿伟慌慌张张地道:“我也、也不知道,你们走了之后,那个哥子跌倒我扶了一把。”“你有没有洗过澡才回来。”“呃,为什么还要洗澡?”……雷守诺重重叹了一口气,“小松要是追问,你就说是扶了一个人,不小心惹到的。不可以把今日的事情说出来。”阿伟猛点头,装好了饭,他忍不住小问:“雷老大,为什么不跟枣阿大讲?喜郎的小爹看样子还会继续给你找哥子的……”“收声!”雷守诺暴躁地搁下碗,“讲了不能提的,你还问!这种事我搞定就够了,没必要惊动家里的人。”阿伟噤声,雷守诺捧水洗了两把脸,道:“出去了,我们在厨房太久了。”两人先后出来,枣子问:“雷哥,你碗呢?”“直接放洗碗盆里了。”雷守诺微笑道,“来,儿子给我,你再多吃点。”晚上,阿伟和小松的房里没事,多得小松不是那种疑心特别重的人,否则缠斗起来,讲不定会发生什么事。雷守诺勉强算松了一口气,同时心里又觉得内疚。今日的事说出来也没什么,他带着雷管家和阿伟去了一转县城,有几个货郎染了痢疾送不了货,临急临忙的要找人替代,还有要帮祝邈买点高良县的芒叶勒角带过去,说是小榕要做古粽籺。本来都是正经事,没想到在准备回程的时候被喜郎小爹逮住了。他在他必经之路上守着,还领了几个在办喜事这件事上有名望的人,硬是把他们“恭迎”到了茶楼。一盅两件,几个人坐在包厢里大眼瞪小眼。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哥子,脸上脂粉厚得像墙灰,抿着嘴笑,简直能用狰狞来形容。雷守诺怎么会不知道喜郎小爹的意思,这人就是他“精挑细选”给他的侧房了。喜郎小爹摇蒲扇笑说:“这位哥子家里有房有地,虽然家里六个兄弟都是哥子,但每一个嫁出去生的都是小子,连生好几胎都是小子!大把人抢着要娶他回去,我是见那些人远比不上雷老板你年轻有为,才绞尽脑汁把人留了给你。这么好的哥子当然要留给好人了,你说……是吧?”凑近来,暧昧地笑了笑。雷守诺嘴角抽搐,阿大又不是种猪专用来生小子的,这种说法听起来好莫名其妙。他厉声拒绝就离开了,满屋子脂粉味呛得他直想打喷嚏。后来他和雷管家找了个地方洗澡,晾了一下衣服,免得一身庸俗香气回家徒惹争吵。始料未及的是阿伟撑场留到最后扶了人家一把,衣服上蹭了那哥子半张脸的粉,这都是后来洗衣服的时候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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