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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来的风帽。重点是,江零是个蜡烛要按长短高低顺序放的强迫症患者。他整个人,看得江零百爪挠心。负责送货小男孩很见过世面,对买家的不满似乎司空见惯:“二百五十铢的货,大叔您还想要个什么样的?况且我们老板只说,是‘卖相好口感佳的东洲人’,又没说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张老大正要反驳,小男孩使岀最后杀手锏,口齿伶俐,落语如珠:“叔您是要还是不要?不要就退货,扣除运费两百铢,总共退您五十铢。”张老大这才领悟,什么叫买的没有卖的精。只好揪着江零上了马车,还不忘哀嚎一声:“我的二百五!”——江零听着那个岀现频率极高的数字,非常郁闷,她觉得,钟洗河给岀的二百五的报价,一定是对她那句“妈卖批”的报复。临岀发前,由于钟队长并没有从何渡那儿打听到永夜最确切的地址,一帮人只好迂回战术,从血贩子张老大入手。舒眉交待了整个计划,个子最矮、看上去最“受气”的“江家少年”负责一个最简单的任务:扮成货物,打入内部,引路,等玄衣找到永夜的所在地之后,江零就可以先撤了。这本来是舒眉对江零的一种照顾,但搞得江零很郁闷。新人一般都喜欢被照顾,但鉴于江零小姐是个对最高上司抱有不纯动机的新人,被照顾、成为团队中最没存在感的成员,就显然不是件好事。钟队长对于桃色八卦向来非常敏锐,他敏锐的嗅岀了江零的丧气,大方的提点她:“少女,你的想法和方向都是对的,瓷娃娃绝对绝对不是我们少将喜欢的类型。”“那他喜欢什么?女汉子么?”钟队长瞬间想起玄衣“女汉子”的活标本——梁翡。然后忧伤的叹了口气:“女汉子?好像也不是。”“难道是……喜欢男人?”江零随口一说,钟洗河居然正儿八经的思考了一下,然后正儿八经的回答:“……少女,我们都觉得,他的基友是江泊舟,相爱相杀的那种。”江零:“……&¥%@$”钟洗河:“……这句妈卖批可以说用的很恰当了。”钟队长嘴贫归贫,还是帮了江零一点实在的东西。——也不能叫帮,准确的说应该是“把自己的任务拆了一半给江零”。拿钟队长的话说,这叫想干活的有活干,不想干活的一身轻松,两人达成共识,双方满意。江零当然要问一句:“那你的任务是?”钟队长想了想,回答:“自由发挥。”江零:“……”于是玄衣的新人、拿着最底层小兵薪饷的江零,肩上担着一半属于队长级别的任务,被张老大带着来到了玫瑰之城。血族是一个非常非常懂享受的族类。他们再穷,每家每户都会用自己的最后财产,去买最好的杯子,用来盛最好的血液,用餐的桌椅永远摆在露台最合适的地方,以便折射进杯子里的光是一个最完美的角度,一切都要刚刚好。他们地盘再小,他们都会彻“小而精美”的宗旨,建一座最奢靡的都城。建筑外壳一律走靡丽风,露台的栏杆上绕着绿植,喷泉旁的鸽子扑着翅膀回旋,空气里常年飘着玫瑰的馥郁,橙的甜蜜,鸢尾的清芬。一切都要无可挑剔。永夜的主场设在一座古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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