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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2页)
一副二五八万的精英摸样,可是看到男人就会忍不住抛媚眼,就算那个男人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这是妖精们无法抗拒的本体习性,所以他们应该和自己一样会发情。只不过本体种类不同,发情的习性也不会相同。如果去问猪朋狗友,毛蔚丢不起这个人,问来的信息也没有大用处。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连问度娘和谷歌都不知道,毛蔚深深地嗅了一口苟肆被子上残留的男人味,觉得前年遇到那个小道士大概说的是真的──今年他会遇到大劫,类似於天打五雷轰那种。要不去问问那个人?他的名字刚闪现在脑内,毛蔚就急忙摇头把它甩出去,不行,就算是吃饭噎死,喝水呛死,发情憋死也不能找那个人,死都不会去找的。破笨狗,说话不算话,说了出差两周却又要提前回来……喵呜,不过太好了,他回来,真的是太好了。作家的话:诶嘿嘿,我会告诉你们,这是篇很正直的文咩?☆、03苟肆是他们队里的警花一起乘飞机回来的。警花不仅仅是一朵花,还是一朵热情勇敢的霸王花,一路上拼命地释放著他霸王花的魅力,热火朝天地跟苟肆聊各种各样的话题:什麽台湾某个大小字幕的女明星姐妹被家暴要离婚啦,什麽现在谁谁谁的片酬都六千万啦,苟肆觉得她有一点聒噪,他没有变身前,一般不叫,因为他娘说了,会叫的狗不咬人。不能咬人,说明没有战斗力,也说明捕猎不到食物,苟肆从小就是只安安静静的大金毛,如今发现人类的雌性比他们犬族还吵,碍於情面又不能让他闭嘴,於是只能心里惦记著家里那点事,脑回路神游天外。他用他直接而敏锐的脑细胞仔细地新陈代谢了一下,觉得昨天的毛蔚,脾气差得有点不正常。他和毛蔚,是在一所酒吧认识的。自己当时刚从山里出来,来到这大千世界,看著这灯红酒绿,苟肆有点迷茫,找不到他人生的方向。就在这个时候,他尿急了。众所周知,作为一只狗,就算大马路上尿尿也是很正常的,作为一只山里出来的狗妖,更是可以无所顾忌漫山遍野地撒尿也不会有城管过来罚款。可是苟肆来到了大都市,还是以人的形体,娘亲在他出山前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找个标记物,後腿一抬就撒尿,如果尿急了,他应该去找一个带有小人头的小房间里,对著一个白色的,圆圆的东西尿尿。为了防止他认错,娘还捡来了树枝在地上花了一个小人头和一个圆圆的东西。苟肆的反应比较慢,可是他听话,乖巧,学会的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所以他忍著尿意寻找那个有小人头的房间。巧的是,他的面前就是一个大房子,苟肆好奇地走到门口,看到有人类的男男女女鱼贯而入,其中一个少年还提著裤子问门口的黄发青年说:“哥们儿,厕所在哪儿,指条明路吧!”厕所=带小人头的房间,这事儿娘教过。苟肆觉得自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於是用了一下他难能可贵的小聪明,跟著提著裤子的少年进去了那个黑漆漆的房间。一进去,里面的音乐简直震耳欲聋。狗的嗅觉和听力是人类的好几倍,那魔音穿脑的重低音让苟肆有一瞬间的晕眩,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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