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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干渴,即使是甜蜜的毒|药也只能仰头饮尽。可是这份毒|药不像那些爱德蒙在现实里酌量饮用的毒|药,不仅不会增强他的抗药性,反而让这份情毒在心里扎根更深。所有祷词都是他早逝的母亲教给他的,他却拿它们去思念他最亲爱的朋友,越是念及,倒是将所有过往都描摹了一番,反而使得爱意更浓烈炽热,烧得爱人在他心中也更加耀眼,照得他更加无所遁形。不仅违背了教义,忏悔也都因为他的走神半途而废,爱德蒙为此负疚,不敢再在心底念及上帝。因而,不知不觉里,爱德蒙唐泰斯更少去想自己崇敬的存在,反而念起了他的“新神”来。像是对着猎人枪|口好奇打着转的小狐狸,无辜的年轻人对这一切一无所知,还在向他的觊觎者来信,他却不敢看。自从发现感情后,他不论做什么都会想到克里斯,再打开一封带着对方口吻和笔迹的信件,几乎可以预见会在心中掀起多大的风暴。只是,用了这种方法递到他手里,这第三封信就是最后的晚钟,做过贴身男仆的人很明白,再逃避下去,他就要永远失去对方了。爱德蒙终究抵御不住这样的可能,按照收信顺序一一打开了信,似乎火漆被刚刚被印章烫过,带着还未完全凝固的烫手,以至于他的手在碰到后就颤抖起来。出乎意料的是,看信时,他并没有想很多,反而像是被抚慰了一样,两个月里越灼越烈的心慢慢变得温顺起来。第一封信明显是对方气恼炸毛时写下的,言辞非常嘲讽,看来是他们在米尔顿分手后才收到他的信,已经知道一切真相,再看到他在信里的那些话,自然就都成了拿来攻击的把柄。算着时间,年轻人又发出了第二封信。第二封信并没有比上一封态度温和多少,反而更义愤填膺,拐着弯讥讽说他虚伪。他这才打开了第三封信,却停在了开头。前两封信以英国人的少爷脾气总结起来也很简单,“这么大言不惭,你想死吗”,“居然不回信?你要死了”。到了第三封,开场白直接是:“伯爵,我在国内认识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的,他是个神职人员,年纪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我怀疑他年事已高,或许已经受到感召,去侍应上帝了。”——你死了。出狱后就自尊心极强的爱德蒙却不觉得气恼,反而不自觉微笑起来,仿佛看着因为被抢走了蒲公英所以气恼晃着耳朵、拿毛茸茸的脑袋撞自己的垂耳兔。看到后面,他又沉默下来。爱德蒙收好三封信,试图沉心让自己去写回信,他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随心去写,等到写完回看,刚刚被克莉丝的来信平复的心情又惊跳起来。因为回信中泄露出的太多蛛丝马迹,唯恐引来教义和律法都将这种感情视为禁忌的英国人憎恶,他将这封信往一边点燃的蜡烛上伸去。结果刚只碰到火舌,爱德蒙连忙收回,看着被燎出来的缺口,像是也被啃噬残缺的心一样,最后只得将这封信连同心情收叠好,放进那本从不离身的特制圣经里。空气中还弥漫着烧过纸张的味道,爱德蒙走到窗边,发现天竟然已经亮了。燃烧把信上的心思也都挥发满屋,不愿再沾染到更多的思绪,他改扮好,走出了所在的联排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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