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卖甜点/偏宠夫郎_分卷阅读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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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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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意绵抱着收下来的干净衣服进屋,先是看到季唯桌上一叠纸。快步上前,想要欣赏他的字。结果刚刚走近,就看到凳子上还有一叠纸,上头又歪又丑的字,显然是他藏起来的练手。



    



    “季哥,我都收起来了,你怎么把它翻出来了?”柳意绵把衣服往床上一放,立马抓起那一叠纸,有些窘迫地藏在身后。



    



    季唯笑道,“怎么,你现在才觉得不好意思?我都看了好几遍了,藏起来也没用。”



    



    他站起身,高高大大地立在柳意绵跟前,衬得才到他肩膀的柳意绵小小一只。



    



    “可是——”



    



    柳意绵忍不住瞥向季唯写的字,那些墨迹颜色极淡,呈现深灰色。但自己刚劲有力,整齐漂亮,让他好生羡慕。原要说出口的辩驳之话,就堵在了嘴边,没能说出去。



    



    “可是什么呀,小傻瓜。”



    



    季唯刮了刮柳意绵的鼻子,温和道,“练字非一日之功,需要经年累月的练习才行。你之前根本没有系统的练过字,自然写的不好。”



    



    柳意绵羞愧地低下头,神色黯淡极了。



    



    季唯又哪能不知道柳意绵的心思,从他手里把那些纸抽出来,“这样,你先来写几个字,随便写什么都行。”



    



    他将桌子腾出位置,重新摆了张白纸,提起笔递给柳意绵,站在一旁等着。大有柳意绵不写,就一直等着的架势。



    



    季唯挑眉,“来啊,怕什么。”



    



    柳意绵深吸一口气,接过笔,手心汗湿滑腻,写字有点不得劲。他飞快抬眼看了眼季唯,见他目含鼓励,心中的紧张瞬间散了大半,在身上擦了擦手心汗,提笔写下一句话。



    



    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



    



    从季唯送书开始,柳意绵日日研读。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不仅如此,他还用这二本书练字。因此随手写来,就是论语中的句子。



    



    他读的慢,这是学而篇的句子。



    



    季唯刚才也抄了这句,有些印象。



    



    他虽离校多年,但毕竟系统的学过,此句含义他自然是心中有数。只觉得这话乃是柳意绵的真实写照,不由得向他看去。与紧张等待结果的柳意绵四目相交。



    



    “写字呢,姿势很重要。我看你落笔时,手腕微抖,不是很稳,写出来的字有些歪。像这样叫做枕腕——”季唯伸出左手,作出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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