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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第1/2页)
得简单一些,不用学习别的,只要学会装就够了。他装成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开朗、活泼、爱笑,那个人高大、威猛、男人味儿十足,起初这有些难度,后来时间消磨日月,他越来越游刃有余。他从高中装到了大学,从大学装到了工作。沈小乐她说他不会装,事实上,他装的比她还要好,她实在是小看了他。人人都带着面具,为什么他不可以呢。不过是演戏罢了,生活里没有摄像机,生活里的观众也并非时时都有空来评判他的演技,你看,有女孩子把獠牙收起来装成可爱模样来博取别人欢欣,有家长把关心挂在嘴边来强迫孩子成为自己的骄傲,为什么,有些生病的男孩,就不能把病藏起来,装成自己没病呢。他也是可以的。就算他这样蠢笨的人,努力一下,也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就这么想着,就这么做着。他学了体育,在迈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他把自己换成崭新的一个。偶尔他会去酒吧,和同学一起,他看着他们在舞池里跳舞,他也去,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迷醉。偶尔有人看上他,成年人格外青睐他那一身的肌rou,加他的人有男有女,若有若无的**意味。他笑着聊天,喝酒,在人群里打打闹闹。他甚至找了互动性很强的工作,是健身俱乐部的教练。他每天要和不同的人沟通,这对如今的他来说,已经是如鱼得水。有相熟的客人,会在夜晚给他发消息,约他出去玩。他有心动过,然而每次和那些客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江夕迟总会一次又一次,从他的脑子里的某个角落钻出来。然后他回家,他打开浴室的灯,冲着澡想着江夕迟**。江夕迟。念他的名字,舌头会贴着上颚,发出黏黏糊糊的声音,好像在撒娇。可江夕迟不撒娇,爱撒娇的人,从来都是他。江夕迟给他发过的最后一条短信,是在高考完那天。他在短信里说:“朝珣,我头一回,这么讨厌一个人。”朝珣看着那条短信,笑了一声,遍体的凉。从前他夸他善良,现在他说他讨厌他。他在来了新城市之后,总想着,等什么时候攒够足够多的勇气,他可以再去找他,和他告白,拥抱他,说很多遍的我好喜欢你。但勇气似乎总是攒不够,等到收到江夕迟那条消息,他发现,其实也用不着攒了。起床、上班、吃饭、回家,平凡的日子。毕业一年,大学室友和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结婚,邀他做伴郎,室友把地址发过来,他顿了顿,盯着那个地址看了很久,仿佛要被回忆拽回去。毕竟是室友婚礼,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笔挺西服去了那个城市。车子从海边经过,他看着那片熟悉的海滩,下了车吐了很久。原来再熟悉的地方,离开了很久,也会水土不服。到了地方后他跟着前前后后忙乎了好久,饭没有好好吃,觉也没有好好睡,婚礼当天被灌了很多酒,他做健身教练后就很少喝酒,猛地一下喝了这么多,一下喝进了医院。“快快,按住他…”朝珣什么也不知道了,睁眼看到一片白,紧接着是医院特有的味道。胃里翻江倒海,室友老胡戏侃他:“不行啊你,这就给喝趴下了,亏得我发现早,不然老白婚礼,你人可丢大发了,你可不知道,人护士给你扎针的时候,你叫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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