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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7 (第2/2页)
毛笔成为华国这个封建王朝中估计文盲率最低的国家最主要的书写工具,是必然的。不过鹅毛笔也不是毫无用处。硬笔在制图的时候,比毛笔方便许多。虽然用炭笔也能达到这个效果,但炭笔作画太容易模糊,别说保存,在传递的过程中,图纸可能就不准确了。所以鹅毛笔,可以说是工匠必备了。黑石就对鹅毛笔喜欢得不得了,走之前还问夙晨要了几支揣着,说回家就把图纸用鹅毛笔重新画一遍。最终,所有人都认可,毛笔和鹅毛笔都得学。毛笔用来写字,鹅毛笔用来作图,两者不冲突。夙晨原本只是恶搞“两个都要”,没想过给学生增负,没想到商量之后,大家都认可“两个都要”。夙晨在心里幸灾乐祸的叹气。这可不是我故意为难学生。“晨,你是不是也该练练字?你的毛笔字比刚学毛笔的我写得还难看。”当所有人走之后,鸿摸着夙晨的软乎乎的头发,语重心长道。夙晨⊙_⊙。企图萌混过关!“晨,你作为华夏最重要的巫,以后有许多时候需要你展示你的书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给其他人题字这种事吗?”“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当着他们的面挥舞着毛笔,写出一个个漂亮的字,这不是宣传我们的文化的好机会吗?”鸿虽然认为瞪大眼睛装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没有被夙晨蒙混过关。夙晨表情纠结。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笔字写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会一点水墨画什么的。当他们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嘘装逼的时候,他酒过三巡,拿着大毛笔歪歪斜斜来到铺好的纸张或者干脆墙壁钱,挥毫泼墨,肆意挥洒,写出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画出一幅幅雄壮秀丽的山水,那装逼度,绝对比嘴里瞎逼逼厉害多了。他都能想象,在这个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但……毛笔字好难啊_(:з」∠)_。夙晨默默的卧倒,并把枕头搁在了自己的脸上装自闭。夙晨其实正儿八经学过毛笔字。小学一到五年级,他整整学了五年的传统书画。每个周末,他都背着纸笔墨水瓶去兴趣班报道,别的孩子在开开心心玩耍,他在皱紧眉头写字画画。五年之后,他的老师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诉他的父母,说别再浪费钱了。“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画还不如刚进班学习半年的人孩子强。”老师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说话很直接,不怕得罪人,“这个学习,还是得看兴趣。强扭的瓜不甜,你们看晨晨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学什么吧,书画他真的学不好。”之后夙晨如愿以偿进入科学兴趣班,并一路跳级,早早进入大学,为科学家的梦想而奋斗,然后末世到来……咳咳,末世到来什么的就不说了。总之,夙晨虽然不感兴趣,也老老实实上了五年的书画兴趣班,所以才知道怎么正确挑选和使用毛笔。但他真的没这个天赋啊。夙晨的枕头被鸿丢掉,夙晨整个人被鸿抱起来搁怀里,以避免夙晨继续装逃避的沙雕。“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学。”鸿根本不给夙晨拒绝的机会,直接决定。夙晨嘴一瘪,一口咬在鸿的肩膀上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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