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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乡】(10) (第2/3页)
有点拥挤。李旭从坡底走到坡顶,大致看了下都有什么,正在考虑要买哪些,这时街道另一头有个女声大喊道;「站住!不要跑。」 李旭和所有人一样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穿得不伦不类的男人拼命向上面跑来,身后几米外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紧追不舍,女子身后又隔了几米还跟着两个年轻男子。李旭多看了那女子几眼,不只是因为她漂亮的脸蛋在剧烈运动下像熟透了的苹果般分外迷人,还因为胸前那两个大馒头随着跑动一跳一跳很有节奏感。 那女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可惜世风日下竟没有一个人出手帮着拦一下,不 仅如此,街道上本来有点拥挤那男人应该跑不快才是,但情况却是,众人见那男人跑来唯恐避之不及,使劲往两边靠,硬是给腾出了一条跑道,那男人还边跑叫着让开,给老子让开。嚣张至极。 十米,八米,六米,那男人越来越近了,李旭在犹豫要不要出手,他看向其他人,所有人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看热闹的样子,李旭觉得自己至少还在考虑犹豫,比这些人要强,可再一想,没出手就是没出手,想再多没有行动屁用都没有,自己和这些人没啥两样。 那男人已经来到李旭身前,李旭看准时机伸出右腿。期望的结果,那男人倒向地面。李旭在男人倒地前抓住他一侧肩膀,既避免了他猛撞上地面又顺势把他按住。紧追的女子也跟了上来,她抓住男人另一条胳膊膝盖顶上男人的背,使劲压住还在挣扎的男人。跟在最后的两个男子也气喘吁吁地到了,李旭把位置让给他们,自己站了起来。这两个男子和李旭年龄差不多,抓贼竟跑不过一个女孩,李旭不禁又多看了眼女子。 四周看热闹的群众此时也围了上来,都想看看三人要如何处置这小偷。人群里各种声音四起,有人说自己前两天来买菜时丢了钱包,肯定是这男人偷的;有人说老早就看见这男人鬼鬼祟祟地在这条街上闲逛;有人感慨这男人年纪轻轻怎么不学好;还友人义愤填膺痛斥这男人的罪行,不过也都止于彼此间的小声议论。李旭退到人群外朝坡下走去,他已经想好要买些什么了。 李旭蹲在一处菜摊前挑拣着西红柿,拿了几个熟透的,再挑几个不太熟的可以多放几天。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李旭回头看见一张红潮尚未褪尽的俏脸。 「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女孩的语气带着点埋冤;「害得我找你半天。」 李旭没想到她还会找上来,一时不知要说什么,愣了两秒开口道;「做好事不留名嘛。」 |最|新|网|址|找|回|—— 「做了好事一定得留名,走,跟我去派出所。」女孩的手已经攀上了李旭胳膊,说着就要拉李旭离开。 「啊?派出所?用不着吧。」李旭站起身但没跟女孩走,他听见要去派出所心里可不情愿,嫌太麻烦;「你们把他带去交给警察就行了,又不少我一人。」 女孩神秘地笑了笑,说道;「不行,人是你抓住的,你一定得去,否则警察问起来怎么办?」 「这有什么好问的,抓住就行,谁抓住的不都一样,警察才不会关心这些呢。」李旭就是不愿去,一再推脱。 「谁说警察不关心这个,你可是关键人物。」 「什么关键人物,干脆你就说是你抓住的,本来也是你们一直在追,这么说也没错。」 「你这可是在教人欺骗警察。」女孩瞪了眼李旭;「做好事就要做到底,别磨磨蹭蹭的,赶快跟我走。」 这女孩真是不依不饶,拉着李旭的胳膊就走,李旭已经词穷了,只能不情愿地被拽走。女孩见他不情愿的样子还笑着安慰道;「派出所就在前面,很近,你去也就是被问个很简单的笔录,用不了多长时间。」 派出所的确不远,四五分钟就到了,女孩把李旭带到一间像是接待室的屋子就离开了,过了有一分钟,进来一个穿警服的男子,又把李旭领到了另一间办公室让他等着。 这间办公室就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和几把椅子,李旭坐下来等候着要来问询的人。李旭倒不是第一次进派出所,之前有去办过身份证和注销过户口,不过那都是去户籍室,和这次的感受自然不同,也不知道待会儿是个什么程序。 一个人就这么坐着,感觉把时间拉长了许多,其实也就过了三四分钟,但李旭已经有点心烦了。终于,有人走进了房间;「我换了下衣服,没让你等太久吧?」 那人走到李旭面前递给李旭一杯水,李旭接过杯子站起身看向来人,浅蓝色的衬衣上有警徽和警号,双肩上有肩章,短发、大眼睛、尖下巴,脸上的红潮还有一丝残留。李旭一脸惊讶道;「你……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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